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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教育改革的几点建议

作者: 钢铁研究总院老科协 张惠棠 来源: 调宣部 发布于2016/03/1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加速深化全面改革的决定。为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北京市委做出了在中小学取消重点学校和重点班,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为此我提几点建议,可先在一个区试点,如可行再推广。

  建议如下:

  1、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我国实行的是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的制度,小学升初中不用考试,直接升入,初中升高中要“中考”,并且高中教育除有普通高中外,还有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同等学历的学校。因此建议试行把小学和初中合并在一起,建成9年制初等学校,把普通高中独立出来和职高、中专、技校并列为中等学校,都要中考升入。有条件的应改为寄宿制,并遵照总理报告中指出的:“改善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这样既便于管理,更利于学校的标准化,又能培养学生的独立能力和团队精神。

  2、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指出:“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目前全市的公立小学和初中的硬件教学设备水平虽有些差距,但不甚大,但就全国平均水平而言尚有较大差距。为了教育公平发展,建议国家的发展教育经费向硬件较差的初等学校倾斜,逐渐缩小各学校之间的差距,这对取消重点学校是重要的办法之一,以达到教育公平发展。

  3、目前各初等学校中差距最大的是教学质量。因此家境好的学生家长不惜重金资助教学水平较好的学校,为孩子争取入校的机会,甚至不惜花费上千万元买下简陋的学区房(其实并不住),给孩子报上户口,争取进入重点校。为了取消重点校,只有在教育水平、教育质量上达到平等。为此建议在小学和初中合并成立初等学校后,在学校管理和师资方面进行适当调整。调整的办法可参照考试招收公务员的方式,对全区初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含校长、书记及所有管理人员)和教师分别进行考评,根据考试成绩按全区所有初等学校的数量,各评选出正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和正高级职称的教师,评选出的副高级职称的人数则各为正高级职称人数的两倍。中级职称则应是根据情况评出学校数目的倍数,其余均为初级职称。考评完毕后,每个学校留正高级管理人员和正高级教师各一名,副高级各两名,中级的也按各校相等的人数安排,其余的人员都留原就职的学校。对考评后原来的重点学校中正负高级职称人员超出规定额度的,则和超出额度的人员协商争取调入附近的缺乏正副高级职称的学校任职,这样在本区内附近的学校内调动也不会有太大阻力,这样可达到教育资源的公平,可消除重点校与非重点校的差距。使学生家长不致再为争取优质教育的学校费尽心机,可达到取消重点和非重点学校的目的。如果考试后个别人员实在不愿调动到附近学校去任职,而要一定留原校,则该人就只能留任一般岗位,工资按现岗位领取。预计这种情况发生率不会太高。对于调整后仍缺乏正副高级职称的学校,可另招聘新人才。不用多久可望使教育公平发展和教育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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